Q1、超個人心理學演譯
西方學術界自 1950年開始,逐漸意識到不自覺的受到唯科學主義的擺佈而迷信科學萬能。事實上,典範,基本上應該是具有暫時及試驗性的原則,必須覺知 —科學所採用的各種方法,都永遠含有不客觀的因素在內。因此在心理學方面,哲學家 Kuhn(1922-1996)才說:心理學尚未尋求到它自己的典範。
人本心理學的典範主張:完整的心理學應同時包括行為的外在及內在因素,強調感受與情緒對人類成長的重要性。其被視為是心理學的第三潮流,主要關懷的是人類的潛能:也就是愛、創造、自我、成長、組織、基本需要的滿足、自我實現、高等價值等概念。一九六七年九月十四日, Maslow(1908-1970)更在演講中公開宣布「超個人心理學」的肇始 —主張一個以宇宙為中心,超越現實自我以追求自我實現的學派。
隨著超個人心理學的興起,許多心理學家開始追求對第四層次 —即靈性層次存在的探討。 Rogers(1902-1987)和 Maslow數十年來都在與科學化約論的典範抗爭,而被視為是人本心理學的中流砥柱;到了晚年,兩人更都開始強調靈性或超越層次,投入了超個人的思潮運動。
Q2、挫折與靈性健康
一、靈性定義與研究
靈性( spirituality)源自拉丁字「 spiritus」,意義是「 breath, make alive」,表示活著或是生命的必要組成,可以表現於探索生命的意義與目的,超越有形的生物體限制,與自我、他人及自然的連結,表現愛、公平正義與熱誠的價值體系。
王秋絨( 2009)於〈老人靈性智能發展策略〉一文中,曾引用馬斯洛(1969a)超個人主義自我實現者的 14項特質來描述靈性者的生活與存在狀態。而契克沈米哈宜( Csikdzentmihalyi, 1990)的神馳觀,則可被視為是調整印度瑜珈、道家與禪宗觀點後的一種內心自由的自主狀態之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