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962 年,在一位朋友遊說下,葉錫恩加入革新會(Reform Club),革新會招她為會員的原因,是因為希望找一位在教育界中的女性候選人參選市政局。葉錫恩本來並無擔任議員的想法,她當時已註冊為選民,一心準備投票支持革新會。後來,得到革新會邀請她代表參選,葉錫恩亦覺得當時香港社會太黑暗,貪污風氣嚴重,她希望通過議員身份,在更大的平台為香港市民爭取權益。而且她十分欣賞革新會的創辦人貝納祺(Brook Antony Bernacchi),他關注貧窮階層的生活狀況,也有志建設更民主和公正的體制,與葉氏一直的努力的方向契合,故同意出選。當年革新會及公民協會(Civic Association)為當時較具聲望的團體,以往多次選舉中革新會與公民協會是競爭對手,1963 年市政局直選,雙方決定改為合作,聯手出擊,組成「革新公民聯合陣綫」,葉錫恩成為兩會聯合派出的四位候選人之一。該年市政局選民從六名候選人中選出四人,結果葉錫恩獲2,287 票排名第四當選。
葉氏從政後,杜學魁自是需要承擔更多校政工作,但杜校長不僅鼓勵葉錫恩參選,願意擔任葉氏的選舉代理人,為她拉票,給予葉錫恩很大的支持與鼓勵。葉錫恩最終勝出,慕光全體師生均喜不自勝,與有榮焉。葉氏從政後,保持關注香港的教育發展,並積極就不同教育議題發聲。慕光校監之身份,不僅使她更切身了解教育界辦學困難,慕光學校也協助葉氏在社會上發揮更大的作用。本章闡述杜太如何以她的影響力,為香港教育界發聲。
一、 關注私校發展前景
七十年代以前,官立和資助學校,跟私立學校為兩大壁壘分明的系統,兩者在學生來源、師資水平、校舍設備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別。因應時代發展與社會需要,時任教育司簡寧(John Canning)曾承諾會在1971 年會為學童提供免費小學教育,此後政府採取津貼辦學方法,每年增加數萬個津貼小學學位,他認為所有學童均「渴求」免費學校的教育機會。杜葉錫恩雖不反對政府推行免費教育,卻對簡寧的說法提出質疑。她認為政府忽略了私立學校的處境及香港教育發展的真正需要,葉錫恩更指教育局此舉無疑是差別對待私立學校與資助學校,單方面以為學生及家長必然「渴求」免費教育,無視當時二十四萬正在私立學校就學的小學學童、廣大學生家長及一眾在任教師的利益。
葉錫恩身為慕光英文學校的創辦者之一,比一般的從政者更能切身體會到私立學校發展的困難。葉氏通過報章撰文,向教育局反映對廣設資助學校的憂慮,她先指出,共有三種類型的小學會因被視為私立小學而不納入政府資助或津貼學校的範圍內,包括本身具有良好聲譽與師資的學校—這些學校的發展雖不會太差,但仍因與資助學校的待遇不平等而有所影響;二是在遍遠地區的私立小學—這些學校因位置偏僻,即使師資情況未如理想,仍有一定的生存價值,政府似乎沒有為它們提供任何形式的幫助;三是當時十分普遍的天台學校,香港自五十年代起,因石峽尾大火廣置徙置大廈,加上戰後人口膨脹等因素,徙置大廈多在天台開辦學校,慕光在1964年開設的慕光樂富幼稚園等均屬天台學校。高峰時期,全港十二個徙置區合共有一百四十七所天台小學,學童數目更逾四萬。儘管天台小學環境大多參差,但在教育機會匱乏的時代下,貧窮的孩子能得到入讀機會已是十分難得,天台學校雖設備十分簡陋,但已成為當時常見的辦學形式。
1971 年3 月10 日,葉錫恩藉着她市政局議員的身份,再次去信市政局成員,表達她對小學落實行免費普及教育的看法,並指出這項政策的不足,如全民免費小學教育政策,忽視了全港佔20-30%的私立學校,且這些學校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補助;該政策無法惠及那些因家庭貧困而必須工作或因父母工作而必須在家看管小孩而無法上學的孩子;實行義務教育必須面對最低生活工資及社會福利津貼等問題。此外,她也提到了現行教育政策的問題,如過分着重考試及過於強調英文等。
政府推行免費小學教育改革,提高社會教育質素,是香港教育發展的必要舉措,但另一方面,這也為慕光等平民私立學校之營運帶來極大困難及負擔,更犧牲了廣大私立小學學生的利益。當時入讀慕光的學生太多來自貧窮家庭,部分家長難以負擔慕光學校每月二十元的學費,葉氏亦會設法為這些家庭提供一定的經濟援助讓學童得到教育機會。葉錫恩很希望能以盡量低廉的學費為這些孩子提供教育機會,這卻令慕光難以支付日常營運開支以及巨額的政府貸款。而且因收入緊絀,學校也難以用較高的薪金吸引優秀教師加入。儘管葉氏曾多次向教育署申請補助或津貼,但都以慕光的「收生情況良好」而拒絕。慕光的學生並非來自富裕家庭,他們若想轉校到資助學校就學亦是相當困難的。以上種種困難對當時承擔着一千一百多位慕光學子的葉錫恩帶來沉重壓力。葉氏認為政府所謂的免費教育政策不但無視私立學校的價值,也使那些私立學校中普通以至貧困的家庭陷入進退兩難的局面,該政策實際是犧牲了如慕光這種早期立志為低下階層提供教育機會的平民私立學校以及其就讀的學生,因此葉錫恩稱這個政策為「盲目的政策(blind policy)」。
1973 年,港英政 府發表《教育政策白皮書》,提出普及小學義務教育和擴大中學教育,確立通過資助學校以達到發展教育的原則。普及教育政策確能惠及廣大香港學童,但葉錫恩認為政府在政策推行上仍有很多地方需要檢討。她與馬文輝先生遂在《華僑日報》上公開批評當年政府推出的白皮書,指出當時社會仍有十多萬中國兒童無法上學,反映政府對教育投放的資源仍然不足,也沒有重視中國學童的教育需要。葉錫恩所屬的革新會更指這是一份「以商業角度處理教育問題」的白皮書。為了向政府表達教育政策的訴求,葉錫恩身為慕光校監也不惜呼籲教師們以罷工手段,為學童爭取權益。
港督麥理浩、教育司陶建在1978年推行九年免費教育之前,貧窮家庭的孩子一直很難得到教育機會,僅有如慕光等以平民辦學為目的之學校為這些孩子提供教育。葉氏早在五、六十年代,已十分關切貧窮學童的教育需要,她除了經營慕光學校,更以議員身份,代表廣大市民發聲。誠然,實踐免費普及教育是教育制度向前發展的必然階段,葉錫恩對此制度有所質疑甚至批評,並非因為免費小學教育損害到她的利益。她真正緊張的是在私立學校任教的老師福祉以及學生的前景,慕光等私立學校的師生們不應成為香港普及教育發展的犧牲品。
二、 為文憑教師爭取權益
葉錫恩除了關心慕光校務外,對教育同仁福祉亦甚關注。1972 年,政府推動中學教育發展,大幅增加中一至中三的學位,以及新增四所中學。此後,香港逐步實現普及教育。然而,教師的待遇卻沒有得到相應提升。當時的教育司陶建代表港府,更醞釀改革教師薪級制政策。當中包括起薪點由原來的1,044 元大幅降至889 元,減少晉升機會,並嘗試取消過往文憑教師薪酬與護士掛勾的做法,使教育界十分不滿。
教師對政府的積怨早在五、六十年代已經形成,港英政府因有「借來時間、借來地方」的心態,對香港發展缺乏長遠打算。政府雖在戰後大量擴充學額,卻為了極力節省民生開支,寧願低稅率及累積巨額儲備,也不打算增加教育經費。教師們對港英政府的「斂財」作風日益不滿,在小學普及教育目標基本完成時,政府卻在極需進一步發展教育的時間選擇降低教師薪金,此舉終於引發教師們的抗爭行動。
葉錫恩遂在報章中批評港英政府的做法,她指出政府一方面希望增加學額,卻又不願意提高財政預算,因而選擇削減教師的薪金,這對教師不公平也不合理。而且,為了迎合1975 年全面推行的九年免費教育政策,教育司署自七十年代起才逐漸提出教學改革的建議,並有意提高教師的專業資格,因而開始推行「職員培訓」(Staff Development)。社會對教師的專業要求提升,政府卻有意削減教師工資,自然引起教育界不滿,葉氏更指出最合理的做法,應該是將「政府高級官員高薪略為削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