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們談的司改稅改
背後是公平正義、人性尊嚴
賦稅是國家建設發展的基石,賦稅的徵收直接影響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等基本人權,更影響到家庭的存續、兒童的成長生存、社會與經濟的穩定發展,賦稅人權已成為國際人權潮流之普世價值。賦稅正義所保障的生存權、財產權是一切人權的基礎,有賦稅正義,才可能創造其他基本人權的孕育環境。
以前「賦稅人權」這個名詞在台灣很少人聽說過,然而世界許多先進國家,包括美國、英國,甚至印度和墨西哥等多國,從三、四十年前便開始有相關納稅人權利保護之立法工作。這些年來,在民間團體及社會各界的推動下,賦稅人權的能見度節節高升,並形成一股強大改革的力量,從民國99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增訂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專章、100年「建國百年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問世、106年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正式上路。這股改革力量宛如照妖鏡,讓仍停留在戒嚴威權時代的台灣稅制出原形,財稅機關獨攬立法、司法及行政三權於一身,稅制的不公不義已釀成國家災難。
在經濟低迷、薪資倒退17年之下,財政部竟能稅收連續五年超徵共6,000多億元,除了引發外界「超徵還民」的呼聲,年年超徵的背後,隱藏多少人民冤屈血淚?又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歷年新增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從90年190萬件,一路飆升到107年1,021萬件,平均每2人就有1人遭遇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的問題。前財政部長許虞哲面對國會質詢,竟公然表示,如果講基本人權,乾脆都不要課稅!
而另一位財政部長張盛和在任內,竟公開聲稱執法人員「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難怪立法院於93年刪除查稅獎金之後,財政部仍年年編列上億元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106年立委陳瑩更爆料沒有法源的上億稅務獎勵金,成為國稅局獨一無二的私房錢,連發新聞稿、內部裝修等與查稅無關的作為都可以領獎金,根本就是巧立名目濫發,而且職等越高獎金領越多。108年執政黨立委明知稅務獎勵金無法律依據,亦無法律授權,竟仍護航通過。長期以來在獎勵金的誘惑之下,稅官有獎無懲不受監督,當然更加肆無忌憚的胡亂開稅單、不當查稅。台中市長盧秀燕於其擔任立委進行質詢時指出,94年至96年這三年當中(超徵高達4,363億),幾乎超徵金額的一半以上都是因為查稅所得,並質疑稅務機關的查稅是「惡意查稅或做到像抄家滅口」!
儘管85年總統直選寫下民主新頁,然專制威權幽魂持續以稅暴力的形式不斷在台灣上演。當今稅災氾濫,稅災戶遍及各階層,從上市公司、政商名流到市井小民,連國際公益團體、法稅教授也遭殃!許多稅災戶家毀人亡,無法翻身,烏龍稅單不僅將產業連根拔起,惡意查稅、檢舉黑函,更逼得企業出走、外資逃跑,不只毀掉人民就業機會,更毀掉台灣未來。
長期以來,稅災戶被嚴重汙名化,鮮少探究背後隱藏的真相,隨著太極門師徒的堅持及越來越多專家學者投入研究,抽絲剝繭,要找回台灣權力失衡的關鍵,就在找回法稅正義。
發生於85年太極門冤錯案,學者稱為稅制不公不義的照妖鏡,具有多項重要人權指標性意義。96年司法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遭羈押之無辜被告,之後全部獲得國家冤獄賠償。94年「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將本案列為人權保障重大績效之指標性案例。至今刑案平反已經十多年,卻仍深陷冤稅泥淖,嚴重侵害人權、傷害國家、傷害人民。面對財稅機關仍以被刑事法院廢棄之起訴資料繼續強徵課稅,背離法治精神、程序正義、證據法則等,法稅學者專家及各界人士挺身打抱不平,直言「太極門案件是我國稅務環境縮影,沒有人可以像太極門撐到現在」、「稅務改革比司法改革更重要,如果不是太極門師兄姊勇敢站出來陳情、抗議,台灣現在的稅務問題會更加黑暗重重」、「台灣有沒有救就看太極門這個案子」……各界呼籲政府重視平反冤案,杜絕國家暴力再度上演,避免無辜人民繼續受害,讓台灣發揮更多正面能量。
回顧從民國七十年代至今,歷任總統與司法院長,上任時都曾矢言改革司法,但三十多年後,超過84.6%民眾不相信司法。前總統李登輝曾表示,其在任時未能將司法改革做好,是其最大的遺憾;前司法院長翁岳生於96年退休交接時,語重心長的以「身在其位,椎心泣血,痛苦萬分」,來形容他對行政權踐踏司法、傷害司法威信的傷痛。蔡英文總統於就職典禮演說獲得掌聲最大的是司法改革。108年3月15日立法院會中,在立委黃國昌質詢之下,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對於三年來推動司法改革的成效並不滿意,並現場挑出三個他覺得人民最有感的司法改革方向:一、恐龍法官退場機制,很多的判決實在是離社會了解跟期待太遠;二、審判的正確性,跟長期所建立起來的一致性,其實應該要符合;三、案件審理的時效性、速度。
對照行政法院稅務訴訟現況,蘇院長所提三項改革方向,著實針針見血,失靈的行政救濟讓人民痛苦難當!諸如對同一事實的案件,最高行政法院(簡稱最高行)判決直指原審有多項違誤,理由充分可自為判決卻發回原審;高等行政法院對最高行的判決意旨竟可置之不理;法官不依法自為判決,僅撤銷復查決定,發回稅務機關另為適法處分,稅務機關竟不遵守判決意旨,只將金額加加減減,再次發出稅單,納稅者的救濟程序又得重新開始。這種全世界獨一無二的現象,讓台灣人一旦遇上稅務爭訟,只能任憑宰割,無法脫身,導致稅災氾濫,更製造了法治國難以容忍的「萬年稅單」,司法根本無法發揮除錯及定紛止爭的功能!
前大法官許玉秀於釋字第660號解釋意見書表示:「刑罰與稅賦是國家給予人民的兩大痛苦。」刑罰,究竟還是少數人;稅賦,拔毛之痛,卻是人人都不能從中脫身。透過《台灣法稅真相》一書,循著太極門案件二十幾年來的奮鬥軌跡,我們談的司改、稅改,背後是公平正義、是人權與人性尊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