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理論上闡述了歷史與小說在發生本源上的共通性,小說與史書從「同源同體」到「同源異體」的演變過程;論證了歷史小說文體虛實和結構兩大要義,小說家從「史」中引出自己的「志」,又以「志」為主帥去支配對「史」的取捨、抑揚、虛構乃至改造製作;概括了歷史小說的三大演進規律:歷史演進的順序與歷史小說創作的非重合性;歷史小說與史書的時間差距逐漸縮小甚至出現超越史書的本朝小說和時事小說;歷史小說的改寫、重寫、彙編和創新。又借助豐富翔實的文獻文本詮釋,梳理了宋元時期的講史,羅貫中—演義文體的奠基者,明代的歷史小說與本朝小說,明清之際的時事小說,清代的歷史小說及其他,晚清的歷史小說及其他等,其所論述的神話傳說—兼有歷史和小說品格的遠古文化、正史稗史—歷史和小說在史的範圍內的分工、講史平話—民間藝人在正史之外另造的歷史世界、歷代演義—融渾信美兩大要素的歷史小說、時事小說—超前於史籍編纂的小說創作等,皆為前人所未及道的學術新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