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收錄本人自2007年德國學成歸來,陸續完成的研究議題。論文內容以我國社會法制與司法審查為中心,涉及生存權、財產權、平等權、工作權與服公職權利等社會基本權保障,研究領域從全民健康保險延伸至醫療與藥事管制,從勞工保險制度推展至公務人員退休權益保障,從按摩業職業管制,探討視障弱勢者之社會基本權保障。
我國社會法制與司法審查,有相當程度繼受德國法學理論,在具體實踐的過程中,實與原始理念有所差距。如何在個別社會給付權利之形塑與審查,尋求社會法制發展的軌跡,形成制度原理,在變遷與革新中仍能不改初衷,乃是本書嘗試回應的問題。文中拙見,不乏疏漏,尚祈讀者不吝指正。
感謝高雄大學張麗卿教授提攜參與醫療法律論壇, 楊戊龍教授引導進入公務員法域研究,賴恆盈教授耐心提供諮詢,研究生李信得、何剛協助彙整研究資料。
感謝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
邵惠玲
2016年1月5日,基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