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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制基礎理論之再建構

公司法制基礎理論之再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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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以現行公司法為基礎,提出許多現行法制在學理上應重新檢討之處,更期待的是,打破現有僵硬之思考,重新打造一部現代公司法制。在既有法規下小處修改試圖解決眼前一時之問題,將使政府、公司經營者、公司經營之挑戰者疲於奔命,忙於應付層出不窮的「新」花招,不僅對公司治理無益,且使我國公司法制有見樹不見林之憾,期盼各界能對我國公司法制之精進共同努力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曾宛如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英國倫敦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司法官特考及格
  高等考試專門職業律師考試及格
  執行律師業務
  銘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副教授
  證交所上市審議委員會外部審議委員
  國際婦女法學會中華民國分會理事長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愛德華訪問學者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法所所長兼副院長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兼院長

  著作
  證券交易法原理
  公司管理與資本市場法制專論𣇈 
  公司管理與資本市場法制專論𥌓
  公司之經營者、股東與債權人
  票據法論(合著)
 

目錄

三版序
自序
作者簡介

第一章/導 論
──公司法制未解之問題
第一節/公司章程之意義及效力/7
第二節/董事會與股東會權限之劃分/11
第三節/董事長與董事會之關係/14
第四節/董事之定義與範圍/16
一、董事定義並未改變/18
二、影子董事與關係企業/21
三、影子董事與政府/24
第五節/董事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對象/25
第六節/股東會決議瑕疵之效果/27
第七節/多數股東權行使之界限/28
第八節/小 結/30

第二章/公司之權利能力
第一節/緒 論/31
第二節/公司權利能力之角色/32
第三節/資本維持原則之著力點/35
第四節/經營者之自我交易/39
第五節/上市公司之特別規定/46
第六節/外國公司權利能力之實務見解/51
第七節/外國公司權利能力之有無應與認許脫勾/55
第八節/公司法第19條與未經認許外國公司間之關連/55
第九節/小 結/56

第三章/章程自治之範疇
第一節/緒 論/61
第二節/章程內容之彈性與自治/62
一、英國公司法有關章程之改革/62
二、不得任意修改之章程條款/64
三、公司章程上之所營事業(Objects clause)/65
四、我國之公司章程/67
第三節/對中小型公司管制之放寬/72
一、公司法制與中小型公司/72
二、英國公司法之變革/74
三、我國公司法對股東決議之設計/82
第四節/小 結/85

第四章/少數股東之保護
──自股東會之程序設計及董事會之干擾觀察
第一節/緒 論/87
第二節/股東會之運作與干擾/91
一、「出席」股東會行為之性質/91
二、股東會運作之干擾
──從董事會操控之角度切入/96
三、董事會操控行為應否准許之判斷標準/105
四、股東會決議之撤銷與無效/109
第三節/公司治理下股東會之功能與設計/116
一、股東提案權/116
二、董事之解任及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131
三、股東會功能之發揮與落實/140
第四節/小 結/145

第五章/少數股東之保護
──自多數股東行使表決權之界限觀察
第一節/緒 論/147
第二節/章程與盈餘分派/148
第三節/盈餘分派決策權之歸屬及現行法下之救濟/157
第四節/司法介入與少數股東之保護/161
一、英國法之思維/161
二、我國未來之發展/165
第五節/小 結/170

第六章/少數股東之保護
──自代位訴訟有效性觀察
第一節/緒 論/173
第二節/現行代位訴訟之缺失及建議之改革/174
第三節/代位訴訟之盲點/175
一、公司權利或股東權利/175
二、濫訴與同時存在原則
(contemporaneous ownership rule)/177
三、空白的訴訟規則/178
第四節/雙重代位訴訟/179
第五節/投保中心的角色
──代位訴訟之新戰場/182
第六節/小 結/185

第七章/董事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司法實踐
第一節/緒 論/187
第二節/注意義務
──98年度台上字第1302號判決之啟示/189
一、注意義務與侵權行為/192
二、商業判斷法則之適用
(the Business Judgment Rule)/193
第三節/自我交易
──98年度台上字第2050號判決所凸顯之理念/195
第四節/違反忠誠義務之利益吐還/202
第五節/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起訖
──台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字第1154號判決顯示之現象/203
第六節/小 結/209

第八章/公司之資金籌措
──公司內部決策瑕疵與對外效力之連動性
第一節/緒 論/211
第二節/相關案例及爭點/212
第三節/董事會召集程序或決議方式瑕疵對決議效力之影響/216
第四節/董事會決議與新股發行
──董事會之專屬權限?/218
第五節/新股發行之效力
──與董事會決議效力脫勾?/220
第六節/小 結/222

第九章/公司及其負責人於資本市場之義務與責任
──內線交易與忠實義務(受任人義務)之關連
第一節/緒 論/225
第二節/禁止內線交易之理論基礎/227
一、詐欺與內線交易/227
二、詐欺論述可能產生之盲點/231
三、市場法益與內線交易/234
第三節/我國內線交易之規定與模糊/253
一、證交法第20條與第157條之1所隱含之保護法益/253
二、實務見解/255
三、理論與實務之落差/260
第四節/以市場誠信之保護解構與建構我國內線交易之規範/262
一、內部人之範圍/263
二、規範標的/265
三、行為態樣/267
四、損害賠償責任之必要性/268
五、資訊即時揭露之調整/271
六、免責要件之設計/273
七、其他限縮之規定/278
第五節/小 結/282

第十章/公司法全盤修正
第一節/公司法制之現況/285
一、公司種類/285
二、組織僵化/287
三、董事規範不足/287
四、籌資方式不足/288
第二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打造具有彈性的公司組織/288
第三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釐清董事權義並強化公司治理/291
第四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不適任之人應予排除於公司經營之外/295
第五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股東會之變革及少數股東救濟機制之引進/298
第六節/公司法全盤修正之主要理念與建議:
關係企業章與董事忠實義務之扞格/299
第七節/小 結/301

索引/303
 

三版序

  我國公司法雖迭有修正,然其骨幹中宣示之理念其實仍停留於十九世紀。公司法主要係為中小企業打造富有彈性的組織型態供其選擇;準此,股份有限公司之原型不應以大公司為本,此觀諸外國立法例,本應如此。惟我國之股份有限公司於組織架構上強制公司需有三董一監、強制公司必須召開股東會、強制公司選擇特定之董事選舉制度、禁止非公發公司擁有多重籌資管道等等,對企業不分大小、不分需求而課予相同之義務、提供唯一套餐選項,致使多數公司選擇有限公司之組織型態。有限公司存在之缺陷又使公司股東或綁手綁腳,或於遇有爭端時自認倒楣。

  2015年公司法雖引進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將其視為股份有限公司之特殊型態以滿足創新新創事業之需求。惟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選項仍屬片斷,其中規定亦不乏相互矛盾之處,無法展現現代公司法制之精神。

  本書雖以現行公司法為基礎,提出許多現行法制在學理上應重新檢討之處,然本書更期待的是,打破現有僵硬之思考,重新打造一部現代公司法制。在既有法規下小處修改試圖解決眼前一時之問題,將使政府、公司經營者、公司經營之挑戰者疲於奔命,忙於應付層出不窮的「新」花招,不僅對公司治理無益,且使我國公司法制有見樹不見林之憾,期盼各界能對我國公司法制之精進共同努力之。

曾宛如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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